1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假冒“舒肤佳”防腐剂超标

2020-05-20 10:57:03

日前,陕西省药监局官网发布《陕西省化妆品质量公告(2020第1期,总第2期)》(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2019年陕西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全年化妆品共抽样900批次,经陕西省食药检验院、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及汉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共检出不合格产品17批次,其中护肤类(面膜、面霜)1批次,芳香类1批次,清洁洗浴类产品7批次,染发剂6批次,爽身粉、痱子粉类2批次。

 

 

其中,宝洁旗下“舒肤佳”品牌产品被不法分子假冒。在被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中,一款标称天津宝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肤佳健康柔肤系列芦荟水润呵护沐浴露上榜,不合格项目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后经企业认定为冒牌产品。

 

据了解,甲基异噻唑啉酮简称“MIT”,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简称“CMIT”,都属防腐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MIT”单独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01%;而“CMIT”和“MIT”等的混合物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0015%,且限用于淋洗类产品,不能和甲基异噻唑啉酮同时使用,可能会导致皮肤过敏患湿疹。

 

另外,其余被披露的清洁洗浴类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广州市蒲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原液沐浴露、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嘉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柔嫩亮泽香水沐浴乳、广州新琪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祖玛龙香氛保湿润肤沐浴露”、深圳市嘉汶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可可肌密醒肤沐浴乳”以及洗手液产品、广州洁宜日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芦荟健康洗手液、咸阳康达医疗保健有限公司生产的“洁曼姿玫瑰精华洗手液”,且不合格项目都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以及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

 

 

烫染发产品同样是监管重灾区。《公告》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艾娜斯生产的两款产品:苾美斯染发膏(自然黑色)、苾美斯染发膏(棕色)都被列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检出批件/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未检出批件/标签标示的染发剂:4-氨基-2-羟基甲苯;生产日期,检出批件/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

 

据了解,早在2018年4月13日以及2019年1月28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不合格化妆品公告中,就有该公司生产的“苾美斯”系列染发剂产品,因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当前批件显示的样品名称与标签标识样品名称不一致、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等问题被“点名”过两次。

 

此外,烫染发产品还有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广州富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雅缇染发膏(黑色)、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千恋一抹黑、千恋染发膏(自然黑)因生产日期、标签标识等问题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爽身粉、痱子粉类也有2批次产品上榜。汕头市亚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儿郎澳洲茶树油清凉热痱粉”以及临沂圣骐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七草缘宝宝三合一金盏花多效粉”,分别因硼酸和硼酸盐、净含量字符高度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硼酸和硼酸盐一般添加在痱子粉、爽身粉中作防腐剂,一旦被创伤皮肤吸收,可导致中毒。《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化妆品中硼酸最大用量为5%,三岁以下婴儿用品禁用。

 

另外,还有1批次护肤类产品(面膜、面霜)和1批次芳香类产品,分别因菌落种数、甲醇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目前,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化妆品,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药品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处置。

作者:许可 |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https://www.cbo.cn/article/id/48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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